基金名称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3637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 年 6 月 12 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告。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3 年 6 月 26 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第二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A |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 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3637 | 003638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
1.0562 |
1.0557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 民币元) |
152,684,044.25 |
101,527,63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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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 份额) | 0.06 | 0.05 |
权益登记日 | 2023 年 7 月 6 日 |
除息日 | 2023 年 7 月 6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3 年 7 月 7 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23 年 7 月 6 日除息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 2023 年 7 月 7 日直 |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