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浙商汇金短债 | ||
基金主代码 | 00651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1月2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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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23年06月05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23年第一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浙商汇金短债A | 浙商汇金短债E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6516 | 006515 | |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相关指 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
1.0456 |
1.0332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
77,704,007.78 |
25,774,28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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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 |
0.1 |
权益登记日 | 2023年06月15日 |
除息日 | 2023年06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23年06月16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 基金份额将以2023年06月15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 构。2023年06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 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