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5399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8月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9年11月1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1296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25,196,549.17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25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9年度的第1次分红 |
注:根据《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次分红方案符合合同约定。
权益登记日 |
2019年11月15日 |
除息日 |
2019年11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9年11月1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次分红将以2019年11月15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19年11月18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9年11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1、本次分红公告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9年11月15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3日